北京市发改委9日上午在2014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上正式公布《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材料管理处处长薛军介绍,为满足建筑节能发展形势要求,北京市对2001年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6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天正式发布。
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显示,此次提出的主要创新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北京新建建筑在规划、立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管理要求,同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
二是建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规定既有非节能公共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时,应同时进行围护结构和热计量改造;
三是明确了供热单位为供热计量责任主体,集中供热的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装置均由供热单位采购并指导安装,对已验收但未按热计量进行收费的,用户可以按照基本热价交纳采暖费;
四是加强了民用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据悉,该管理办法的工作重点在于推进北京市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与绿色建筑园区建设,推行民用建筑节能运行,倡导行为节能。
此外,北京还将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逐步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热计量收费管理。
《管理办法》还提出,民用建筑节能项目可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奖励政策。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鼓励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和高效利用。
北京市列入“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名单
近日,北京市获批“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近期在沈阳召开的全国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现场交流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为北京市授牌。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着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率先出台了支持推进住宅产业化的相关政策,由点到面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发布实施了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了以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为主的技术体系,培育了一批从事住宅产业化工作开发、设计、部品生产和施工的企业,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已居国内领先,为全面推进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北京市将以获得“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继续大力发展现代建筑产业,加快推进以标准化带动产业化发展,扩大试点内容和范围,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进而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