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推动我市建筑绿色化工作,即日起到年底前向全市公开征集2014年度建筑绿色化示范项目,对成功申报且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将优先纳入2014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据悉,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有绿色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种。申报单位应满足的要求包括,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应在2014年度内完成竣工验收(绿色建筑项目应取得国家或省评价标识),节能系统稳定运行,节能量可计量;示范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推广方向,申报项目相关证照齐全等。
市住建局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根据安排,我市将对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优先纳入2014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