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学院
认证项目招生管理规定
为规范“全国专业技能与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认证项目”百高集团各教学点、报名点、实训基地的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和百高集团声誉,各单位在招生工作必须做到 “五个规范、二个禁止”,具体如下:
四个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
1、规范程序,各合作单位切实做好,签约、报备等工作;
2、各单位招生宣传上必须规范必须按照国家政策、按培训课程的自有功能进行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对外发布招生宣传口径、广告资料或其他招生广告信息必须经过集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各单位运作上必须规范要求专人负责租用借用的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招生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选聘招生工作人员(宣传、接待、话务),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购买工作期间保险,以保障招生人员合法权益;
二、规范办班行为
1、要求每一位报名学员严格按照网课内容学习,有条件的培训机构适当组织线下培训课程;
2、各单位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证学员公平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3、未经过职业类讲师培训的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授课行为。未经过职业等级考评员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形式职业等级水平测评和监考及质询答疑。
三 、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职业等级专业技术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职业等级标准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各职业等级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严格规范测评考试行为,统一考纲,集中考试,全面推行培训自由、考试自愿,保证考试的公正与严肃和权威性。
3、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主要布置训练技能作业。
四、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培训费价格体系,禁止抬价、变相加价、竞争性降价行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示公开制度。
五、规范教师行为
严禁降低授课质量。教师尊重学员人格,不歧视,不敷衍、不认真授课。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和有缺陷的学员。
五个禁止:
一、禁止宣传口径
1、禁止以“职业资格”“资格”、“认证”、“鉴定”“国家授权”等字眼进行宣传。
2、禁止对外宣称无须参加培训即可直接办理证书。
3、禁止在网站及社交媒体发布误导或诱导的虚假信息引导学员报名的宣传方式。
4、禁止低价宣传吸引学员报名,以不正当竞争手段竞争,恶意诋毁同行,扰乱经营秩序。
5、禁止对外宣传代学代考吸引学员报名,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禁止不规范招生行为
1、禁止未经许可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收取学员费用;禁止参与、协助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非法招生活动;禁止擅自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学员有关信息。禁止干涉学员自主填报选择课程专业,禁止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员选择课程专业的行为;
2、禁止弄虚作假、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禁止虚假承诺;各招生单位组织大型招生宣传推介活动必须向集团申报备案;禁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禁止各单位发生各类劳资纠纷,禁止以任何形式拖欠招生人员工资和提成奖励。禁止各单位之间恶意竞争,禁止窃取其他单位学员信息非法盈利,禁止诋毁污蔑对方系统内其他兄弟单位和打击报复其工作人员。禁止诱骗、威胁、贿赂等手段获取学员信息,禁止违背学员意愿迫使其报名缴费。
4、禁止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学员无关学习的钱物;禁止采取任何方式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集团将予以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归属百高集团招生办公室。
百高国际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