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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若干措施

日期:2021-11-22  |  作者:肖洒  |  来源:本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9年至2021年,围绕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通过技能提升培训,实现我市技能人才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培训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培训载体布局更加合理。根据省下达的培训指标和我市实际,计划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6400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500人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特殊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各类群体针对性地展开培训,面向贫困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农民主要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人员、餐饮服务人员、保安员等就业技能方面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4500人次/年。面向学年度高校毕业生主要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及创业等新职业新技能方面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年。面向随军家属、退役军人主要开展育婴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等方面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年。大力支持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监狱和戒毒康复农场内做好余刑不满1年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戒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技能培训送上门”,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年。

  (二)大力实施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含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标准申领企业补贴。三年累计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鼓励企业推行“首席技师”等制度,切实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动作用。

  (三)着力实施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在我市登记注册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社部门不定期征集发布并更新。从省外引进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3个月社保的,按标准给予补贴。

  (四)重点实施技能培训特色品牌培育计划。加强校企合作,探索技能培训与就业结合新路子,鼓励培训机构针对企业需要的人才开设特色课程培训。制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管理办法,对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机构,实行一次性奖励。依托三亚技师学院重点打造“黎锦制作”“三亚彩雕”品牌、三亚理工职业学院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维修”品牌、三亚航空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打造“航空运输服务”品牌、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重点打造“酒店服务”品牌、三亚瑞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重点打造“家政服务”等一批特色培训品牌。

  (五)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在三亚技师学院、4802工厂等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标准申领培训补贴。

  (六)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施“三亚工匠”培养计划,研究制定三亚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类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辐射作用。改善实训条件,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1年底,新建5家以上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七)构建互联网共享培训新模式。以我市技工学院、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办学,采取定制课程模式针对性提升职工技能。试点推广“职业技能提升APP”、“技能慕课”、“技能微课”等“互联网+”技能在线培训新形态、新模式。

  (八)积极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作用。发挥技能大师项目带头人作用,制定出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实施办法,重点培养高级工以上的青年技术骨干。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评制度,考评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探索破格推荐考评制度。力争到2021年底,新建5家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九)建立完善职业技能大赛激励机制。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2020年起,每年举办1期市级职业技能大赛。每年遴选一批优秀技能人才赴省外开展技艺技能培训交流。加大技能大赛激励力度,对市级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从企业优秀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以及职业(技工)院校在校生中,选拔一批年龄梯次合理的青少年选手组成“青苗班”,科学组织集训,培养省级技能大赛种子选手和行业高端人才。

  (十)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工作服务水平。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技能等级政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备案管理。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评价和认定工作,经评价合格者,由企业认定其技能等级并落实待遇。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设立3家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实时发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动态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自2020年起,凡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服务和评价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各区人社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人社部门统筹、市就业局、各区级人社部门及各培训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发挥新兴产业与技工教育联盟作用,引导技工院校与我市各类企业广泛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合作。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增设培训职业(工种),与企业通过项目制等方式开展培训。

  (三)完善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监管。根据规定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适时扩大培训职业(工种)范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工匠精神和技能创新人才。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http://hrss.sanya.gov.cn/rsjsite/bmwjxx/202001/d4cdb2fdd1d84f329dcc7bda8f8082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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